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
招生院校2013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3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政考、体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政考、体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政考、体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政考、体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政考、体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政考、体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政考、体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政考、体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