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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7 01:31:46解决时间:2018-05-09 16:45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4、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学院根据考生文化综合课与综合面试的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如果没有录满,余额从参加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中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学院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6、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预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和学院现场公布,考生可凭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查询。
7、考生录取确认:4月26日前学院将通过电话的形式联系预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所有考生的名单和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4月30日前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考生信息库、拟录取考生名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考生于4月26日前向各学院纪检部门和省考试院提出申诉,预期不予受理。
8、录取通知书寄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高考报名时填报的地址。
1.学校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各考生类别各专业的计划数。
2.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与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且报考对口专业的中职在校生可免试录取。在校学习期间获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和获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且报考对口专业的中职在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与技能测试总成绩,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分别划定各考生类别录取分数线,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若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录满为止。
4.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入围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从相应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确定递补拟录取考生入围名单。
5.公示预录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预录名单按规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p://zs.***)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6.发放录取通知书。
7.凡被学校单招录取的新生不可调换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学习。
8.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无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高考统招新生完全同等待遇。
9.未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当年的全国普通高校
1.单招网上确认:凡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进入“单招报名确认”系统进行单招报名确认并缴纳单招考试费。时间:3月17-20日。
2、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进入“单招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24-26日
3.考试时间:3月26日
上午:文化考试:9:30-11:30
下午:技能测试:14:00-15:30
4.考试地点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均在我校进行。
学校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909号
5.考试内容:采取文化考试+技能测试模式,总分为500分。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参加技能测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既要参加文化考试也要参加技能测试,退役军人只参加技能测试。
(1)文化考试
A.含语文、英语、数学三科,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占100分,英语占50分,满分为300分;
B.文化考试的命题要求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自行组织,实行闭卷笔试。
C.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办法:语文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成绩乘以1.5,数学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成绩,英语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成绩乘以0.5。
(2)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分普通高中类(含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和中职类进行,普通高中类(含同等学力)考生和退役军人,重点测试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等;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重点测试学生的职业技能、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等。卷面总分为200分,其中职业技能或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占130分,心理素质占40分,综合素质占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