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1式2份)。
2、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分折为百分制×60%+复试总分×40%
一、指导原则(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透明健全的监督机制,保障考生权益;(二)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和复试;(三)实行差额复试、宁缺毋滥的原则;(四)充分尊重导师及导师组对考生业务能力的评定意见。
(二)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并对考生的举报进行核实处理。
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并对考生的举报进行核实处理。(三)考试考务组,全面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二)复试一级学科名称时间地点应用经济学3月8日14:00-18:00南院博远楼511室工商管理3月9日9:00-18:00南院逸夫楼521室、507室统计学(理学)3月8日14:30-17:30北院卓远楼305会议室统计学(经济学)3月8日14:30-17:30北院卓远楼309
(一)初试科目时间地点1001英语3月7日8:30-11:30思远楼2001西方经济学(一)2002经济学基础20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2004西方经济学(二)3月7日14:00-17:00思远楼3001计量经济学3002统计学3003线性与广义线性模型3004管理学原理3月8日8:30-11:30思远楼
1.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11点前填写复核申请表并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n5128174@;
2.打印纸质版复核申请表(两份),送到或寄到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致远楼208室);收件人: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李德清(收);邮编:650221;联系电话:0871-65128174。特此通知。附件: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及复核申请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二)成绩复核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28174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2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