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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1-11-14 10:34:26解决时间:2018-07-03 20:59
根据各省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浙江、甘肃等省考生: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山西、河南、四川等省考生: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终录取按照各省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