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全省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包括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类、美术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类。(一)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1.视唱2.练耳、乐理(笔试)3.专项:(1)音乐学专业专项声乐方向:声乐(主项)考试要求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器乐(副项)考试要求自选乐曲一首,乐器不限。器乐方向:器乐(主项)考试要求自选练习曲
4.艺术类院校招生计划是否分省?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高校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科目1.朗读自备文学作品2.朗读指定文学作品3.即兴评述4.形象、语音和音色
2.音乐类专业方向科目分值总分音乐学师范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100分300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100分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30分4、练耳(笔试)50分5、乐理(笔试)20分理论(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100分3
音乐表演(艺术类)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音乐理论知识、音乐表演(民族音乐方向)基本功,熟练掌握音乐演唱、演奏技能,熟悉和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为民族地区的音乐事务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音乐教育等方面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就业方向:旅游景区文艺表演演员,专业文艺团体演员及工作人员,行政事业单位文艺演出、比赛活动的工作人员,社会培训机构音乐教师、辅导员,企事业单
影视类专业1.表演(影视表演):本科190分,专科180分。2.播音与主持:本科198分,专科190分。
2.音乐表演:①声乐方向:本科199分,专科189分。②钢琴方向:本科159分,专科148分。③器乐:本科187分,专科173分。④音乐理论:本科168分。⑤通俗、流行音乐:本科178分,专科168分。
音乐类专业1.音乐学专业:本科169分,专科160分。2.音乐表演:①声乐方向:本科199分,专科189分。②钢琴方向:本科159分,专科148分。③器乐:本科187分,专科173分。④音乐理论:本科168分。⑤通俗、流行音乐:本科178分,专科16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