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程序及办法1.参加长春工程学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体育专项统一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经“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等网站公示,未合格(含校考、省统考)和未进行公示的,不予录取。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
录取程序及办法1.参加长春工程学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体育专项统一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经“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等网站公示,未合格(含校考、省统考)和未进行公示的,不予录取。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
录取程序及办法1.参加长春工程学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体育专项统一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经“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等网站公示,未合格(含校考、省统考)和未进行公示的,不予录取。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
录取办法1、考生须参加长春工程学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者(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者),经“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等网站公示,未获得合格证(含校考、省统考)和未进行公示的,不予录取。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按照教育部
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其它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各省级招生办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办法(一)考生须参加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各省要求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三)考生高考成绩的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二)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请按规定日期携带如下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及参加考试:1.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2.高考准考证(户口所在地)或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无高考考生号不接待报名;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5.报名费500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报名费300元。
录取办法1.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各省要求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2.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http:///)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3.考生高考成绩的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