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人数1.招生专业专业名称:法律硕士(法学)2.招生对象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以报考)。3.招生人数25人
(五)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2.招生对象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以报考)。
(8)法律(法学)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办法另行发布,并单独组织复试。
2、专业学位公共管理、法律(法学)复试时间:2015年4月8日,其复试办法另行公布。
(五)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15人(该专业2015年第一次招生,实际招生名额可能增加,具体调整幅度以教育部规划司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人数 1.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法律硕士(法学) 2.招生对象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以报考)。 3.招生人数 15人(该专业2015年第一次招生,实际招生名额可能增加,具体调整幅度以教育部规划司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5.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