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类别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一、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2、具有境外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交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3、英语水平要求已公开发表所学专业领域SCI、E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的申请者(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或为并列第一作者的平均影响因子1.0及以上)英语水平不做要求;其余申请
四、报考程序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网报后,于2015年3月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以受理)提交报考材料及报名考务费(160元)进行报考确认,外地考生可邮寄。2、考生报考确认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非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报考);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二)另须具备以下条件(近五年来)之二:①取得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②在权威刊物上(学校认定的)发表至少二篇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报考);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二)另须具备以下条件(近五年来)之二:①取得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②在权威刊物上(学校认定的)发表至少二篇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报考);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二)另须具备以下条件(近五年来)之二:①取得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②在权威刊物上(学校认定的)发表至少二篇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