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处、部提供的在校证明);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三、毕业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毕业就业。
三、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三、毕业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毕业就业。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处、部提供的在校证明);
三、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