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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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8 14:09:22提问时间:2018-07-2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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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

(二)学费收取标准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校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每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每年。

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方式及科目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只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医学类的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收费标准

二、收费标准2014年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费均按8000元/人.年收取。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

2016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

2019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

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

2016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三、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三、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

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四、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