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照顾政策加分(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二)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
专业技能加分(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二部分组成。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二)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
照顾政策加分(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二)凡取得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职业能力测试的免试,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职业能力测试免试,以满分计入总成绩。(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