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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4 11:18:43解决时间:2018-11-07 10:31
1、考生或其委托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0日至4月11日每天8:30至16:30。
3、现场确认地点: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一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
4、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
(2)若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免试条件的(详见第十条、第十一条),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免试申请书。
(3)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4)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人员代为确认。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6、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本校考生报名,可在获得考生授权的情况下,由学校委派专人来院代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经办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7、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且报考人数较多,可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由学校与我校招生就业处预先联系(电话:0373—3720888、3720999),我校可派专人到上述高中或中职学校为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
2.考生于2021年4月12日17:00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报送我校。我校进行相关资格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进行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1.照顾政策加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规定的项目执行,即: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5分。
(5)少数民族考生,5分。具有多项高考加分者,取其一项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2.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布的审核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