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加强与社会人才培养、就业等方面的合作;
岗位设置(工作人员总计10人)招生就业处处长:1人向绍萍招生就业处副处长:2人陈岷、黎海玲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主任:1人何敏勤招生就业处招生科科长:1人陶均宜招生就业处就业科科长:1人溫磊招生就业处干事:4人易明华、胡远雄、吴琼、张鼎
岗位职责萍乡学院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1.根据国家对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提出学校招生专业,编报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方案。
(二)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1.根据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2.审查毕业生资格,管理和发放《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聘用劳动合同》,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3.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业务培训及各种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4.推荐毕业生就业,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编制就业方案,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服务。 5.多渠道开辟就业途径,建立毕业生
(一)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1.根据国家对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提出学校招生专业,编报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方案。2.开展招生宣传、实施招生方案。3.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协调解决招生遗留问题。4.新生入学专业调整、入学请假、入学资格保留的审批。5.新生入学人数的统计与生源情况的分析。6.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与大学生档案建立。7.协助省高招办做好有关招生和
5、负责毕业生就业数据审核及上报省毕分办工作。干事D职责
7、负责为学生提供快速、迅捷的信息服务。干事A职责
2、主持招生就业处全面工作,带领部门人员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9、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工作职责(分管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