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表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18号文件,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进入我校公布的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此前无需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5)》(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在我
五、资格审查(一)报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资格审查,由我校自行组织,在复试时进行。(二)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审查时用。(三)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
七、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于复试时提交给复试学院。不交此表者,不予复试。根据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2015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2、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6月23日-7月11日(2)现场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5日3、报名程序: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2、考生须将登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必须确认本人所填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若由于资格不符而导致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对于不符合报
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分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网报网站,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分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网报网站,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分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网报网站,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
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课程学习阶段:半形式,主要利用周末及寒暑假时间集中学习。学员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论文撰写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至少累计有2个月在校。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收费标准全部学费22000元(不含书费、资料费及食宿费),分两次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用12000元;第二阶段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10000元。
八、联系方式研究生院:64322314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6月17日
五、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在来我校进行专业基础和政治理论考试时统一提交,并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由于先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严格自审,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学校将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尤请持三结合证书人员注意。若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在报名之前咨询研究生院(电话:643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