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处。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处。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二、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能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又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二、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二、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