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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7 13:15:59解决时间:2018-06-29 18:59
(一)录取规则
考试成绩统计完成后,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单招总计划数和普通高中、中职生实际报考人数等因素,确定普通高中、中职生计划分配比例及录取分数线,在录取分数线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据考生总分,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总分相同时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面向参加学院单独考试录取分数线内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一次志愿,仍有剩余计划时,按分数从高到底依据考生所报的第一志愿录取,请考生注意关注;学院与中兴通讯等企业的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单列录取。正式录取后,专业原则上不予调剂。
(二)公示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参加高考
按照省招办规定,参加单独招生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教育厅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