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类别学制招生计划公共课专业课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类4年90语文数学英语机械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制图02金融学财经商贸类4年50基础会计、财政与税务基础、统计学基础03国际经济与贸易财经商贸类4年60基础会计、财政与税务基础、统计学基础04劳动与社会保障财经商贸类4年50基础会计、财政与税务基础、统计学基础05市场营销财经商贸类4年50基础会
建档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录取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月5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2.录取控制线: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150分、技能测试为90分。3.录取原则:达到或超过我校录取控制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
6.查分考生可于3月31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知识部分考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于4月1日18时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照顾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3.获得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
照顾政策1.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学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2.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3.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
2022年铜陵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鼓励政策
十三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8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3申请我校鼓励政策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3日至4月4日登录我校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格式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原件
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5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学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
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2.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获一等奖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二等奖的考生总分加8分、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