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等,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综合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抽签决定。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
三.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门,下同),综合素质评价均为等(含)以上。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等(含)以上,并符合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各招生大类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计1分(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满分为100分;后一名学业水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根据书面评审确定各招生专业入围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每一名考生只能入围一个测试专业。(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文学和语言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入围其填报的第一专业综合测试名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的人数比例。(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各招生大类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折算标准等计10分等计7分等计4分等不计分满分为100分后一名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测试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大类招生计划总数5倍所有考生直接入围该大类综合测试名单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入围其填报的大类测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022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书面评审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各招生大类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计1分(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满分为100分;后一名学业水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根据书面评审确定各招生专业入围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每一名考生只能入围一个测试专业。(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文学和语言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入围其填报的第一专业综合测试名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的人数比例。(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高中阶段综合表现情况,按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测试。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各招生专业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文学和语言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其填报的第一专业综合测试名单。(2)其余考生按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A等计10分、等计5分,C等不计分,满分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