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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7 17:36:53解决时间:2018-01-15 17:20
第一条为了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是新乡市人民政府举办、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名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新乡职院”,英文名称Xinxiang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学校域名:“http://www.***.cn”。
第四条校址:河南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第五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
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秉持“瞄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方针,注重产教融合、工学一体、校企合作、产学研并举,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和人才强校主战略,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为目标,重点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着力培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把学校打造成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摇篮。
第七条学校立足新乡,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中原地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公共实训与技能竞赛基地、应用技术服务中心和教学资源共享中心,建设成办学特色鲜明、有较高知名度和认可度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学校由新乡市人民政府举办,业务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其中所开展的中等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与鉴定、体育教育等工作接受新乡市教育、人社、体育等部门的业务管理。
因教育发展需要,经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可以分立、合并、更名及终止。
第九条学校举办者的权利:
(一)核定学校办学规模和人员编制;
(二)依法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三)依法考核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四)依法监督学校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校举办者的义务:
河南省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
2.考生于2021年4月12日17:00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报送我校。我校进行相关资格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进行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1.照顾政策加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规定的项目执行,即: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5分。
(5)少数民族考生,5分。具有多项高考加分者,取其一项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2.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布的审核内容为准。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有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考生进行测评。
1.“文化素质”考试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对应语数英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相应分数计入总成绩,具体为:单科等级A计50分,单科等级B计45分,单科等级C计40分,单科等级D计25分。其余考生(不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均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可根据省招办提供的考生资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职业技能测试免试,以单科满分计入总成绩。其他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职业技能测试免试,以单科满分计入总成绩。
其他考生(不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均参加测试。
考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3.“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不能同时免试。
4.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
5.考试组织:学校设点,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6.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摆在高职单招组考工作首位。参照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指南,制定高职单招组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应急处置预案流程。
考试前,对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认真排查;考点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通道、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临时留观点、备用隔离考场、防疫专用通道等,并对所有候考区、考场进行防疫消杀,考生进入校园到考试结束离开校园全程佩戴防护口罩;考试结束后要求考生沿专用通道立即离开考点。
7.其它相关要求:考生应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