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阶段复试时间为2012年12月(根据国家分数线出台时间作调整,具体安排另发通知)。
4、第二阶段复试中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详见《江南大学2012年在职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目录》。
2、第二阶段复试时间为2014年12月(根据国家分数线出台时间作调整,具体安排另发通知)。
二、复试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具体复试办法及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定,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科目以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的材料: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此表由考生从网报系统下载打印,需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在电子照片上再加盖公章);2.《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此表需考生填写);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4.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若为境外学历或学位,则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5.获奖、专利、发表论文等有关复印件。
一、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各领域教指委的文件精神,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进入第二阶段复试分数线如下:1)工程硕士:有学士学位:四门单科成绩均≥25分,且总成绩≥192分;无学士学位:四门单科成绩均≥25分,且总成绩≥210分;2)农业硕士:总成绩≥156分;3)工商管理硕士:总成绩≥138分。
4、第二阶段复试中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详见《江南大学2015年在职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目录》。
2、第二阶段复试时间为2015年12月(根据国家分数线出台时间作调整,具体安排另发通知)。
三、录取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分领域择优录取。
1)工程硕士:有学士学位:四门单科成绩均≥25分,且总成绩≥192分;无学士学位:四门单科成绩均≥25分,且总成绩≥2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