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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2 23:50:17解决时间:2018-10-22 13:38
1.报名:符合招生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携带相关证明:父母农民身份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就业证明、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两张于2011年3月10日至30日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考试:参照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要求进行。6月下旬学校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3.录取: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