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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5 18:06:06解决时间:2018-03-11 19:06
1)被录取的学生需学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2)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代办费等。
3)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后,按市教委相关规定,享受同等国家资助政策。即:父母双方都是农业户口,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4400元/年及普惠金每人1500元/年(除毕业年级学生外);非双农户口,可以享受普惠金每人1000元/年(除毕业年级学生外);就读烹饪、美容美体、酒店服务管理三个专业的学生可以在享受1000元普惠金的基础上,再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专业奖励。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可以申请上海市奖学金,经批准每生每年可获500至1500的奖学金;每学年优秀学生还可获得500至1500元的振华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