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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28 11:14:27解决时间:2018-09-12 16:16
时 间内 容2014年1月10公布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提前单独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综合素质考核大纲 2014年1月15-2014年1月20日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2014年2月10日公布符合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资格考生名单2014年3月17日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2014年4月10日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2、公布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名单3、公布“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与安排2014年4月19日考生报到、交费并领取“综合素质考核”准考证或特长生加试准考证2014年4月20日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试或特长生加试2014年4月25日1、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成绩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4月27日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根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确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确定)。
1.严格遵循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口单招专科第一批次: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之和计算录取分,并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文化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对口单招专科第二批次,预录取考生排位顺序的原则为:有统考成绩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对于无统考成绩的考生,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合格门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合格门数相同,则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平时成绩等择优录取。
3.符合奖励与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专科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