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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21 14:30:09解决时间:2018-10-09 19:17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和《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要求,我校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等实施校企合作招飞。
(一)招飞省份
2022年拟在山西省开展招飞工作。
(二)招飞计划
2022年学校将综合考虑各委托培养单位的委托培养计划确定总招生规模。
(三)招生对象
在开展招飞的地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均可报考,仅限理科,外语语种限英语。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当年高考分数需达到山西省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0分。
(四)报名基本条件
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规定。面试初检合格的考生将参加由民航体检鉴定机构进行的招飞体检。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心理条件:满足飞行职业的要求,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政治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由太原理工大学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
(五)报名方式
2021年10月20日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后进行考生注册,填报志愿,报名网址:gaokao.***.cn/gkzt/mhzf,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参加预选初检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成功且通过体检和背景调查的考生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太原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我校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一)培养模式
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太原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太原理工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太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本专业学制四年,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二)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学校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
(三)就业政策
学生属委托培养性质,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货运航空飞机驾驶岗位工作。
(四)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及安置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性,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诸多原因导致被终止专业学习。具体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太原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费由学生承担,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工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