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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07 00:05:47解决时间:2018-09-25 16:46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1、结合考生志愿,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根据人文综合素养、职业发展规划、自我介绍单项成绩进行综合排序,确定位次先后,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计划专业;如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2、录取专业没有低分数要求。
3、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1、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2、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各处室、分院部按具体分工协助组织。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自我介绍、人文综合素养、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
5、综合素质测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钉钉平台)
6、测试时间:
2021年4月3日至4月8日(第一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2021年4月10日至4月14日(第二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7、单独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核分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