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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3 22:05:52解决时间:2018-02-20 16:07
(一)、招生纪律和要求
1、重视报名咨询接待工作,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每一位历届及应届学生及家长,详细讲解我校的优势,热忱为其做好服务工作,让学生和家长“带着疑问来,怀着满意归”积极争取让学生报名。
2、招生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招生录取程序和要求录取。
3、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姓名和照片,做到准确无误。
4、按要求填写录取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
5、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招生程序
今年招生仍采取登记、查分、录取、缴费等程序一并进行。
(三)、招生条件及要求
1、199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须持初、高中毕业证或持2016年中、高考准考证,进面试合格方可录取。凡持有(MHK)三级乙等证书的民语言考生,在其他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外地州及南疆考生招生条件及要求:委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参加今年由自治区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统一考试和高中毕业生考试的考生。
3、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身高:男生为165CM(含165CM)以上;女生护理专业为160CM(含160CM)以上。
(四)、招生报名登记、录取时间
招生登记及录取时间为6月13—8月30日(额满为止)。
(五)、收费
考生经面试合格并当天一次交清所交费用:学费400元,教材费预付300元,住宿费600元,公寓化物品费450元,校服、白大衣、体检、保险(城镇医疗、意外伤害)费610元(民语言690元);合计2360元(民语言2440元)费用交清后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2012年起享受自治区在南疆三地州和阿克苏地区柯坪县、乌什县及东疆、北疆24个边境县、贫困县实施免住宿费、教材费补助政策的新生,报到时需交公寓化物品费450元,校服、白大衣、体检、保险(城镇医疗、意外伤害)费690元,合计1140元。
(六)、招生人员安排
暑假期间,每天安排3名教师做好学生报名及招生咨询工作,同时,安排财务人员每天做好收缴学费工作。备注:招生值班时间为早:10:00----中午1:10,下午16:0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