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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6 03:58:44解决时间:2018-12-28 19:52
1.搭建创业项目交流对接平台。各地要加强部门统筹,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等交流活动,做好创业大赛后续跟踪服务,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搭建项目与资本对接平台,促进优秀项目落地转化。对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包括全国其他地区省级比赛)前三名并在广东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或提供基金对接,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来粤发展。(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教育厅、团省委。)
2.开展创业典型评选。大力培育大学生创业典型,完善激励制度,省每两年评选100名“南粤创业之星”、100名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并以适当形式给予表彰。(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团省委。)
3.组织创业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创业典型进校园、创业典型面对面等活动,通过印发创业典型宣传手册、媒体传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在粤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典型,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增进全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培育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环境。(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