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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7 21:14:12解决时间:2018-05-19 09:34
1、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实行知分填报志愿。7月9日至10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填写《2016年潜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学校做好志愿信息汇总。7月11日至12日集中上报志愿表和志愿信息电子汇总表。志愿须由考生和家长自愿填报,由考生签名和家长签章确认,任何人不得干预。志愿表经上报并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上的考生须建立升学档案。档案材料内容为:(1)潜山县初中生学籍管理与素质记录册;(2)2016年中考准考证(原件)和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3)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建档工作由考生毕业学校负责。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经考生所在的学校装入档案袋后密封(封口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本人在秋季入学报到时交给所录取学校存档。民办高中在外县自主招生应提供符合我县招生政策条件的档案材料(初中毕业证、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和考生户口薄等四个佐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不办理高中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