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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5 22:00:33解决时间:2018-03-16 12:19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综合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地点:按报名的省市招办通知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六)综合考试科目
1.中医综合(307):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2.西医综合(306):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3.中药综合(611):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4.西药综合(610):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5.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50):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七)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中医类(中医诊断学、中药学);西医类(生理学、病理学);药学类(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和网报信息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需按不同专业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
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报考条件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
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
报考。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生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6.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委培生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
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
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8.2014年起,试行优秀硕士推荐免初试政策,我校优秀7年制硕士、进入我校博士育苗计划硕士可申请推荐免试读博,资格要求、名额、申请程序等另见校学生处相关通知和研究生院相关文件。
9.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