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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5 07:21:55解决时间:2018-12-04 09:14
答: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自2017年起,我校将在以下三方面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一,在综合评价、自主招生等招生类型的初审中择优选拔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考生,淘汰综合素质评价不佳的考生;二,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呈现给综合评价、自主招生等招生类型的面试专家,供专家在面试中使用,将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的参考依据;三,在普通高考专业录取环节中,当遇到投档成绩同分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的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附件,具体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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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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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85%,面试成绩占15%。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预防医学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5.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需符合上海市相关要求。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