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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03 09:39:49解决时间:2018-09-25 16:10
1、当年迎新工作结束后,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根据被录取新生的高考成绩及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确定获奖人数和等级;艺术类奖学金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统考成绩评定。
2、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将初步确定的获奖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
3、各项新生奖学金奖金分四学年发放,第一学年按照获奖名单直接发放。从第二学年开始,新生奖学金获得者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招生办汇总。若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存在不及格课程或受到纪律处分,则终止奖学金的发放。
4、新生奖学金奖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直接转入新生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