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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6 18:29:20解决时间:2018-05-08 13:47
1. 优秀“三校生”加分: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和要求进行办理。
2. 政策性加分:符合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加分对象,必须将有关部门证明(原件)到我院现场确认时交招生办审核。
3. 同时符合优秀加分和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累计加分,只取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
校内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
获得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者 | 20 | 市、区(县)人民政府 |
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者 | 20 | 教育部职司 |
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者 | 15 | 教育部职司 |
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一等奖者 | 20 | 上海市教委、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三等奖者 | 15 | |
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 15 |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 10 | |
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15 | 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 |
外语、语文、数学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中含A者 | 15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获得全国等级英语(PETS)三级证书以上者 | 15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获得全国等级英语(PETS)三级证书者 | 10 | |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级证书以上者 | 15 | 《日本语能力认定书》发证主管部门 |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级证书者 | 10 | |
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者 | 15 | 上海市体育主管部门 |
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者 | 10 |
(一) 以上校内加分项目获得时间均为高中阶段。 (二) 有关政策加分均按市教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范围及分值执行。 (三) 具备多项校内加分,可以累加,但高限值不得超过20分。如果累加大于20分,则记为20分 (四)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信息确认是必须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学院招办审核。 (五) 经审核确认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在规定日期内确无异议,加分生效。 (六) 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有关审核工作后截止日期: 2014年3月1日(周六)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