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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14 02:55:54解决时间:2018-09-08 13:22
1.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未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