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网
更新:2023-03-18 15:41:40解决时间:2018-10-16 11:19
学 费: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以上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07]186号、粤价[2013]34号文件执行。
1、广东省:
注意:各专业录取批次设置以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录取批次的录取顺序按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2、广东省外:
(1)“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理论类”专业
(2)普通类专业
注:各专业的录取批次设置,请查阅所属省份的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要求,凡报考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统考并合格(无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且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面向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2)“理论类”、艺术教育专业:“首选科目仅历史,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4)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4、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校在广东省外普通类招生专业、在广东省内所有招生专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5、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详细录取办法见《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及各省招生专业目录等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