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技工院校招生进展情况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5月18日		
	 
									
									  拓宽生源渠道。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数量、结构、升学意愿等情况,指导技工院校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广开生源渠道。在做好常规招生工作基础上,鼓励技工院校积极探索建立多种招生方式和渠道,主要包括: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招收中级工班学生的内部招生方式;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岗职工等群体的社会招生方式;与企业合作开设订单班等校企合作招生方式;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深化国际合作办学,招收国际		
	 
									
									1.王博远(职业能力建设司技工院校管理处)  电话:(010)传真:(010)  E-mail:jcbwby@		
	 
									
									1.王博远(职业能力建设司技工院校管理处)  电话:(010)传真:(010)  E-mail:jcbwby@		
	 
									
									规范招生秩序。要加大对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招生秩序。省级、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汇总本地区招生技工院校名单、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联系方式等信息,集中向社会公开。要设立技工院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宣传解释政策,于5月底前在当地主要媒体和官方网站上公布,并于5月31日前将院校名单和监督举报电话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备案。		
	 
									
									  规范招生秩序。要加大对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招生秩序。要设立技工院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宣传解释政策。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汇总本省(区、市)招生技工院校信息,利用人社部门官网、当地主流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集中向社会公开。各地汇总填写《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统计表》(附件1),于6月2日前反馈职业能力建设司技工院校管理处。我部将依托“		
	 
									
									  规范招生秩序。要加大对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招生秩序。要设立技工院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宣传解释政策。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汇总本省(区、市)招生技工院校信息,利用人社部门官网、当地主流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集中向社会公开。各地汇总填写《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统计表》(附件1),于6月2日前反馈职业能力建设司技工院校管理处。我部将依托“		
	 
									
									规范学籍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工教育学制形式和学制时间的制度规定,规范学籍注册和异动管理。要按照《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要求,及时为技工院校新生注册学籍,防止出现因学籍注册不及时造成生源流失等现象。要对全日制教育学籍和非全日制教育学籍进行分类注册和管理,推行弹性学制,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差异化需求。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实行技工		
	 
									
									  规范学籍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工教育学制形式和学制时间的规定,规范学籍注册和异动管理。要按照《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要求,及时为技工院校新生注册学籍,防止出现因学籍注册不及时造成生源流失等现象。要对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进行分类注册和管理,推行弹性学制,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规范学籍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工教育学制形式和学制时间的规定,规范学籍注册和异动管理。要按照《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要求,及时为技工院校新生注册学籍,防止出现因学籍注册不及时造成生源流失等现象。要对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进行分类注册和管理,推行弹性学制,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差异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