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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8 07:33:09解决时间:2018-06-17 14:39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组、考务组、监察组、后勤服务组、安全保卫组等5个工作小组,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招生组负责招生方案的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考生信息采集、报考资格的审定、打印学生报名登记表、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制作并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等。
2.考务组
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试卷的命题和保密,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试卷的发放、回收、审核、装订、密封,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综合技能免试考生相关证件原件的验证,核定对应的分数,试卷的评定及考试成绩的公布等。
3.监察组
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协助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4.后勤服务组
负责安排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接待,考场饮水的供应,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校园环境卫生,校车接送工作等。
5.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考场的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