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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6 14:36:56解决时间:2018-04-06 17:46
新生应缴学杂费由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三部分组成。
1、学费:
专业类别专业名称学费(元/年)文史哲理类英语、德语、日语10800汉语言文学12420经法教管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金融学11000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12650工科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1120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2880艺术与新闻传播类表演专业(含美术)动画16000其他专业广告学14000
以上学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普通宿舍每人每年600元。住宿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和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3、空调维护使用费:根据学生宿舍分批改造计划,部分学生公寓将安装空调,届时,对入住此类学生公寓的学生,将收取100元/人/年的空调维护使用费,收费标准按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4、代收费:
由以下四项组成:
(1)教材费:每人预收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体检费:每人85元;
(3)军训服装费:每人95元;
(4)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50元。
学校现有两种缴费方式,新生任选其一均可。
1、网上自助缴费:开通网银的新生可以选择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缴纳学杂费(此种缴费方式免收银行手续费)。请新生登陆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xtu.edu.cn),选择“学生缴费平台(兴湘)”,输入姓名和学号即可缴纳应缴学杂费。
2、银行批量代扣:新生凭密码信封修改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密码后,于2017年8月26日之前,到当地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将应缴学杂费直接存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如果当地无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新生需到本地其它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2017年8月26日之前将应缴学杂费汇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汇款单上收款人栏填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账号栏填校园卡上的19位数字卡号(建行储蓄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栏填建行湘潭湘大支行。如汇款行需要提供收款人开户行行号,行号栏填。汇款后次日,新生即可在当地任意一家银行的自助设备上查询是否到账。
新生将应缴学杂费存入或汇入本人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后,我们将于2017年8月26日开始进行银行批量代扣。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缴费成功的同学,学校自助迎新网会给予学费已缴清的标志。学杂费收据将在新生入校两周后由兴湘学院学工办统一领取并发放。批量代扣或网上缴费不成功的新生,在入学时到报到现场缴费后办理入学手续。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731-58293847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58292123,0731-58293628
湘潭大学生源地贷款中心:0731-58292704
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58293304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