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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22 06:20:48解决时间:2018-04-16 12:52
符合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并经山东省统一测试的合格,成绩优异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田径、跆拳道项目在要求省测中所在项目前10名;篮球项目要求省测成绩前120名;男篮项目中锋位置运动员要求身高2米或以上。)
1.考生申请
考生于3月11日-3月20日登录山东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根据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打印《山东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
考生于3月25日前将粘贴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照片压缝公章的《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71018(寄出时间以寄出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不再退回,请自留备份)。
2.学校审核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于4月5日前在山东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3.合格名单和优惠分值确定
学校将在经过学校审核的申请考生中根据山东省统一测试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发展需要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及优惠分值,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经我校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后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分为2档:
A档:达到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
档:达到山东省普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分数线(一般不低于山东省本科二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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