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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6 02:43:41解决时间:2018-08-31 08:53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中央财政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区拟增加生活补贴,具体发放额度和方式由区项目www.***办与区财政厅确定后执行。同时,志愿者享有一定探亲交通补贴,中央财政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旗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每年350元。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4.其它经费
各盟市、旗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政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预算。
有关其他优惠政策登陆全国西部计划网站()查看《关于印发〈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