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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8 01:45:14解决时间:2018-11-15 08:43
1.招收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是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中职)毕业生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职业教育事业,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2.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招生学校、省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按规定的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的违规招生行为,其所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在下年度核减直至取消该市州(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或取消该院校中职专业课教师的培养任务,同时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签订《协议书》是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工作,市州教育(体)局要加强对签订《协议书》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县市区人民政府两方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达招生学校,招生学校要积极加强与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的配合,协助做好《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4.各培养学校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培养的实际需要,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签订好联合培养协议书,加强学籍管理,会同有关企业精心组织教育教学和实践训练,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请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于10月30日前将2017年联合培养协议书报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5.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要加强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培养学校和相关单位的联系,按照有关规定政策,认真做好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培养、履约管理等方面的协调与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并总结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中的成功做法与经验,为建立并完善我省农村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联系方式:
1.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联系人:余亮
联系电话:0731—82207541
2.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黄佑生
联系电话:0731—88607890,88607870(传真)
电子邮箱:hngfdx2015@***
2017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招生预分计划表(湖南农业大学)下载地址:message/edit/uploadfile/20176//Fl.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