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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3 11:17:25解决时间:2018-01-12 08:34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85430284(传真电话)
招生网址:http://z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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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及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的相关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一)四川音乐学院考点:四川音乐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报名考试学生;
(二)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考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报名考试学生。
(一)录取原则:在统考科目上线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按6:4比例组成“专升本”专业总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平时成绩只计算第一至第五学期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并取平均分。各专业(方向)平时成绩包含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课程由相关学校、院系根据本专业(方向)的特点和能较科学地体现学生专业学习水平自行决定,要求向全体学生明确公布并报送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备案。
(三)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毕业设计”成绩不单独占总成绩比例,按平时成绩计算。
(四)所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校内外学生平时成绩,经校内相关院系及外校教务管理部门核定后,需按要求在考生所在院校官网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需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外校书面报告须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我校不负责外校“专升本”学生平时成绩的核实或解释工作。
(五)统考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报名考试人数的80%上线的原则划定。
(六)为体现“专升本”重在选拔专业成绩优秀和平时表现良好的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对“专升本”总成绩未达到65分的学生不予录取,空出计划在其它专业(方向)调配使用。
(七)因“专升本”专业(方向)多,各专业报考人数极不均衡,在调剂录取过程中,将由四川音乐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制定方案,根据报名考试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使用不能平均分配的剩余计划。
(八)在录取过程中,凡申报“专升本”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将立即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九)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