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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29 10:18:45解决时间:2018-08-26 08:23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录取考生应与我校签订协议,接受我校艺术团培养方案,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的义务和责任。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须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遵守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包括部分器乐专业考生需兼团等规定)。
3.我校将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4.未能达到学校主管部门训练要求的学生,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延期毕业直至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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