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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16 15:41:22解决时间:2018-07-29 10:50
凡通过两校联招考试被我校录取者,均通过寄发《录取通知书》及交款通知书,本科和预科的录取名单将于六月中下旬在网上发榜。
香港新生应按录取通知函指定时间到香港北角南洋商业银行交款,交款后到华侨大学香港办事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澳门新生应按缴费通知单指定时间到澳门中国银行交款,交款后到澳门中华教育会领取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以考生报名时所留通讯信息为依据,具体如下:
1.香港地区地址经华侨大学香港办事处通过电子邮箱寄发录取通知函;
2.澳门地区地址经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寄发缴费通知单;
3.其他地区地址由华侨大学招生处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考生可在报名查询录取结果网页查看快递单号。
为保证邮寄无误,考生请务必在网上报名时详细准确填写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境内地址必须对应境内的联系电话,境外地址必须对应境外的联系电话,且必须保持联系电话在6月至8月期间信号畅通。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准时入学。无故逾期两周不到校者按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已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新生入学后,我校有权利随时对其体检结果或个人身份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入学报考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学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