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生填报的志愿名称,要求填报全称,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填写“是”或“否”。
1、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
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的,文化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的,文化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