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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21 23:39:23提问时间:2018-10-22 21:18
留学生申请材料由留学生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会同研究生招办、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对报名材料共同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由专家组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并在2013年4月20日前发复试通知书(或在网上公布复试准考名单)。
学院(系、所、中心)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考核形式可以为现场考核或远程考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专家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教育经历、科学研究经历和成果介绍、对申请学科专业的了解、本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专家组根据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水平,择优选拔。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根据复试结果,报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在2014年5月31日前公布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联合核发《录取通知书》。留学生办公室于2014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1、招生对象:持外国护照申请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2、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北京外国语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
(3)申请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申请来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5)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