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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26 00:51:41解决时间:2018-12-02 19:38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19日—25日在学院(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5月15日(周二),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