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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6 22:49:09解决时间:2018-09-06 10:03
(一)报名及考试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湖南省考生认可省统考成绩)。
3.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采取面报加网报的方式,面报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在考生所在省我校所设考点报名,网报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在考生所在省考试院公布的报名网址填写报名信息。
4.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发放的2017年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并交报名费及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后,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
5.考试时必须三证(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发放的2017年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报考我校专业准考证)齐全,考生考试过程中使用的乐器、伴奏、画具等用具自备。
6.考生需提前30分钟入场,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二)专业考试项目
1.美术类
素描、色彩(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音乐类
(1)主专业(分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四门,考生任选一门)、加试(除主专业外,须从其它三门或舞蹈中任选一门作为加试)。
(2)按顺序进行主专业、加试考试。
3.舞蹈学
(1)基本功测试
① 基本条件、软开度等。
② 技巧组合:跳、转、翻、控制。
(2)剧目测试(时间在三分钟以内)
注:舞蹈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三)计分标准及成绩查询
(四)录取
学校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校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