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委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第十三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委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第十三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201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厅等有关专升本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烟台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5-招办传真:0535-学院网址:http://wenjing..cnE-mail:wjxyzb@.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enjing..cn/zsxx/index.asp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邮编:264005
(2)住宿费:一律按1200元收取。学院根据住宿类型多退少补。(五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
(1)学费: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中第七项第三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的规定。本科会计学专业17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6000元/学年。
(3)新生入学由学校统一预订教材,需预收教材费800元,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招生计划:序号专业计划1法学502工程管理1503工商管理504国际经济与贸易1005会计学100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07市场营销100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学费、住宿费执行2018级新生相应普通本科专业标准。学生资助政策:1、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2、
第十七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序号专业计划1法学502工程管理1503国际经济与贸易504会计学100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06市场营销100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8工商管理509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50按教育成本收费,本科会计学专业14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3000元/学年,住宿费五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