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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06 08:48:17解决时间:2018-09-23 21:53
学院专业人数备注法学院法学约4人非本专业学生,一般需重读大一。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约3人医学院预防医学约1人医学检验技术约1人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约1人
各专业无性别限制,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决定,合计不超过10人。
1.审核
我校将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给予入围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选拔。
2.笔试
笔试预计于5月29日(周六)上午9时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情况将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我校将设定各专业组面试低入围分数线,对于上线考生将依据笔试总分排序,按不超过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总数的1.2倍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入围面试人数可低于各专业组计划数。
3.面试与预录取
面试预计于6月初进行。面试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我校将在各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总分300分)排序确定预录取人选和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总分、笔试数学成绩、笔试英语成绩排序。预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对达到综合成绩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预录取。
4.公示与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预录取学生须在7月20日前将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提供成绩单或成绩单有不及格记录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预录取学生将于9月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插班学习。我校汇总报到情况后将插班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通过上海市教委审定的学生,在办理完手续后,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在未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之前,若违反上海交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则取消其插班生资格。
若预录取考生被取消资格,我校不进行递补。
5.其他事宜
(1)我校插班生报名和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生的申请材料不得有伪造相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预录取学生将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4)我校插班生录取后一般需从大一开始就读;相同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申请就读法学试验班含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项目,插班生录取法学试验班后需从大一就读方可申请参加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项目。
(5)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相关规定,经所在院系认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和转换。
(6)学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考生须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http://applications.sjtu.edu.cn/),选择页面右上角“插班生注册”(http://applications.sjtu.edu.cn/Register/CbsIndex)进行报名。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加盖考生所在高校公章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申请表与其他必要材料扫描件并完成提交。上传的申请表扫描件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二维码应为终版本。未完成提交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18日。
2.除申请表外的其他必要材料包括:
● 大学一年级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020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录检表一般在学校档案馆,须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公章)
● 录取通知书
● 身份证
3.所有上传材料须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资格审查或相关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5.根据插班生招生选拔进程,考生可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的初审结果、准考证及考试结果等后续信息。
法学试验班、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工业设计、风景园林、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专业学费人民币5,000元/人·年,建筑学、医学院专业学费人民币6,500元/人·年。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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