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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8 15:12:53解决时间:2018-09-18 21:12
1.招飞对象: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和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年龄在16至20周岁(1998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英语语种。
2.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3.身体条件自荐标准。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⑴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者超过185厘米;⑵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1(C字表),斜视、色盲、色弱;⑶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⑷较重的砂眼或倒睫;⑸明显的“Ο”型或“X”型腿;⑹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⑺纹身;⑻口吃;⑼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⑽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⑾晕车、晕船;腋臭(严重者);⑿慢性胃肠道疾病;⒀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⒁肾炎或血尿,蛋白尿;⒂传染病史及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⒃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及综合素质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